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在珠海市和中山市设立办事处,是一家致力于环保事业的规范化、现代化的高新科技企业,主要提供环保管家式服务。
1 重点监测单元
1.1 资料收集
建议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信息、水文地质信息、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等,资料清单列表参见附录A。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有关资料。
1.2 现场踏勘
应通过现场踏勘,补充和确认待监测企业内部的信息,核查所收料的有效性。对照企业平面布置图,勘察各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核实其主要功能、生产工艺及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重点观察场所及设施设备地面硬化或其他防渗措施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隐患。
1.3 人员访谈
必要时,可通过人员访谈进一步补充和核实企业信息。访谈人员可包括企业负责人,熟悉企业生产活动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企业属地的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熟悉所在地情况的人员,相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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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在珠海市和中山市设立办事处,是一家致力于环保事业的规范化、现代化的高新科技企业,主要提供环保管家式服务。
监测指标
a)初次监测
原则上所有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36600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T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性指标除外)。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围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关注污染物一般包括: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确定的土壤和地下水特征因子;
2)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或企业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可能对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物指标;
3)企业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终产品中可能对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已纳入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4)上述污染物在土壤或地下水中转化或降解产生的污染物;
5)涉及HJ164附录F中对应行业的特征项目(地下水监测)。
b)后续监测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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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知识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与环保,进行定期的土壤及地下水的自我检测是的。下面是一些关于这个主题的基本知识:首先,了解采样点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点应该设在可能受到污染或异常情况的区域附近。其次,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也是关键的一步。这取决于特定地区的污染物类型以及你希望测量的元素种类。但同样重要的是建立数据管理流程并进行数据分析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采取必要的行动计划来解决问题或者防止问题的发生。”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自主监测的知识,这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步骤之一